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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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历史背景与办理指南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推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独生子女证应运而生,成为证明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有效证件。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可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补助政策。尽管如今政策已放宽至生育三个孩子,但针对过去政策的补助措施仍将继续执行。以下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知识点。
独生子女证的背景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正,并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写入法律。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将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称《独生子女证》)。持有该证的夫妻可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奖励政策。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前提是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办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界限
独生子女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50年代、60年代出生的人群,当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按规定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12月之前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均可办理独生子女证。2015年12月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效,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因此,自2016年1月以后生育孩子的父母,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2015年12月30日成为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分界线。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地点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分为首次办理和补办两种情况。首次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父母,若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生育孩子,且本人今后不再生育二胎,可持孩子出生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填写独生子女证办理登记表,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或行政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办理独生子女证。
若之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因时间久远或保管不善导致证件丢失,可申请补办。补办流程与首次办理相同,只需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填写独生子女证补办申请表,然后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或行政服务中心计生窗口补办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的作用
独生子女证是独生子女父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的有效证件。根据各地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可享受相关奖励待遇。例如,未成年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每月按父母双方单位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从每月5元到10元不等,直至孩子年满14周岁(部分地区提高至16周岁)。父母无单位的,由当地社区或居委会登记造册上报乡镇或街道进行补助。
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部分地方采取加发养老金待遇的方式,增加3%到5%的养老金;部分地区在办理退休时,由社保部门一次性给予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还有的地方由用人单位给予即将退休的父母补助,并纳入劳动仲裁的内容等。各地的政策规定不尽相同,需按照当地县区政府的规定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期间,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可持出生证、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填写独生子女证登记表或申请表,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办理或补办独生子女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相关的奖励或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