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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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及其子女权益保障
作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子女群体涵盖了多个类别,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些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对其进行危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一规定旨在消除社会对非婚生子女的偏见和歧视,确保他们在继承权等方面不受不公平待遇。
遗产继承顺序及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民法典》对“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定义进行了明确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遗产继承的公平、公正,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