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感情与金钱亲密关系中的金钱付出与法律适用
感情世界里,除了情感的交织,金钱的付出也成为了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从日常的红包、饰品,到豪华的名车、豪宅,金钱在恋爱和婚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买卖、借贷、赠予等与金钱相关的行为,都如同种子般埋藏在亲密关系中。然而,当亲密关系走到尽头时,这些种子往往不会开花结果,反而可能成为影响心情的杂草,显得格外碍眼。
法律差异婚姻与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
在我国,夫妻之间经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两人即构成合法婚姻关系;而共同生活的未婚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则属于广义的同居关系。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两者存在差异。婚姻关系的终结,需要通过民政部门协议解除或法院诉讼解除;而同居关系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口头提出。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主要适用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而情侣之间则适用民间借贷、赠予等特定法律关系的规定。但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均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抚养费”是金钱问题中最常见的形式。
抚养费保障子女权益的关键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家庭观念的变化,子女的教育方式也在不断演变。除了学校内的课程,课外培训班、辅导班等也成为子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些额外的教育支出是否属于法定抚养费的范畴呢?
抚养费支付必要与合理的平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子女所参加的培训班、辅导班等校外培训课程在“必要”的范围内,也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支付相关的费用。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下,“必要”的教育支出应依照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包括属于国家法律或政策允许收取的费用支出,以及接受或维持正常教育的费用支出。现实生活中,校外培训课程已成为子女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符合以下条件的校外培训费用,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1. 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实力能够承担;
2. 子女在双方离异前已参与培训班、辅导班等校外培训课程;
3. 经过男女双方认可选报的培训课程。
履行抚养义务父母的责任与担当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法免除。支付抚养费是双方履行父母法定抚养义务的表现。无论是抚养权还是抚养费,父母双方都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各自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此,父母双方仍需对子女尽其作为父母的抚养义务,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原则,避免因抚养费问题影响子女的正常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