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婚姻法房产分割:婚后房产最新规定🏠📜

2025-07-15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房产归属婚姻中的财产分割新视角

在当今社会,谈及婚姻,房子、车子等财产往往是不可或缺的。大多数人重视实际生活条件,体现在房产上,就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必须登记在房产证上。尤其是在共同还贷的过程中,房产的归属最好是共同的,以防婚姻破裂时一无所有。然而,这种想法在以下例外情况下可能需要重新审视。

例外情况一婚前全款购买房产

在夫妻双方中,如果房子是其中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即便结婚后,这个房子也是出款人的婚前财产。即便是首付由夫妻共同偿还,但产权仍属于付首付的一方。在资产划分时,另一方最多只能获得补偿金。在房产所有权的争夺中,付首付和全款的一方更有优势。

例外情况二父母出资购买房产

如果房子的出资人并非夫妻双方,而是其中一方的父母,那么在之后的资产划分中,房子的所有权毫无疑问属于出资父母的亲生子女。

例外情况三房产证上登记他人名字

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夫妇居住的房子实际上是登记在他人的名下,比如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离婚,房产也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不能进行划分。夫妻只能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共同财产的界定

以上情况中,如果有一方适用,那么另一方在房产争夺上并不具备竞争力。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父母付首付但夫妻共同偿还房贷的情况,才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三种情况下,还需对父母的出资部分进行协商退款。

婚前财产协议的影响

当然,这只是一个普遍现象。如果在结婚前已经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那么离婚时仍需按照协议执行。

成都婚姻法房产分割:婚后房产最新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