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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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老人员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详解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孤老人员的认定有着明确的标准。以下是对这一标准的详细解读,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孤老人员的认定条件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孤老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无配偶
无人照顾
年龄超过60周岁
无子女
丧失劳动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若孤老人员有子女且子女愿意并实际给付生活费、照顾其生活起居,则不属于孤老人员范畴。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此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审批流程及发放方式
管理审批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将按月以货币形式发放,在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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