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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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男方在何种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妻子撇下孩子离家出走,男方若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男方可以直接向女方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女方出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修复,则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内容包括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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