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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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解答
在婚姻生活中,若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成为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详细解答
若男方患有精神病,离婚时孩子一般会判归没有精神病的女方抚养。这是因为女方在精神健康方面相对稳定,更有能力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然而,如果男女双方都患有精神病,且均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判归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这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成为孩子的法定抚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同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问题涉及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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