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协议生效?🤔📝

2025-07-13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冷静期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解析

在夫妻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往往会签署离婚协议,以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冷静期内,这份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若不愿意离婚,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这段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尚未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分发离婚证,因此,即便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都未提出撤回申请,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才依法生效。

来说,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赋予夫妻双方重新思考婚姻关系的机会,而在此期间签署的离婚协议,因未完成法定程序,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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