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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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财产隐瞒,法律如何规定?
在婚姻生活中,财产问题往往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一旦离婚后,当事人若发现对方在婚姻期间隐瞒了财产,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旨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若夫妻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更为重要的是,离婚后,若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则可以在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受害方的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化。然而,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更准确的解答。
法律依据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如下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离婚后财产隐瞒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处理离婚后的财产问题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至关重要。如果您在婚姻生活中遇到财产隐瞒等问题,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