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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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问题解答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抚养费的分配是一个敏感且重要的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责任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以下是关于抚养费的一些关键信息,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抚养费负担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方应当负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原则上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抚养费调整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已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或法院已作出判决,子女在必要时仍可以向不直接抚养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随着子女成长和生活的变化,抚养费数额可能需要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如果您在抚养费问题上遇到困难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