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起诉离婚费用详解
起诉离婚时,您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具体费用如下
费用标准
起诉离婚的费用按照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支付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收取。
简易程序与减免
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者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诉讼费用可以减半交纳。
费用缴纳与负担
起诉离婚的费用需由原告预交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会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情况下,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费用。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分担。
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具体标准
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不同金额段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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