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诉讼流程及缺席判决详解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院通常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将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到场,但满足一定条件,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定义及特点
缺席判决是指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而另一方未到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这种判决方式与出席判决相对。
诉讼代理人的出庭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存在诉讼代理人,本人除非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否则仍应出庭。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原告和被告的出庭责任
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对于被告,如果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也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批准后可以不出庭。
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款明确指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该条款还列举了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恶习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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