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监护人顺序规定如下📜🔍

2025-07-13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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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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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护顺序详解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监护人的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得到适当的照护。以下是对监护顺序的详细说明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1. 父母优先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父母。如果父母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他们自然成为孩子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2. 父母缺失或无能力若父母不幸去世或因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监护权将依次转移至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在必要时)

其他愿意且具备监护能力的个人或组织,但需得到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

1. 配偶优先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

2. 父母子女若配偶不存在或无法担任监护人,则由

父母

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其他愿意且具备监护能力的个人或组织,同样需得到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法律依据

以上监护顺序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配偶

父母、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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