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视听资料能否成赔偿证据?🤔

2025-07-1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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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同居视听资料在离婚赔偿中的法律效力

在离婚案件中,视听资料如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据,若来源合法且内容与离婚损害赔偿相关,便可以在法庭审理时作为赔偿证据进行举证。然而,这些证据的证明力最终将由法庭进行评估和确定。

法律依据详解

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用以说明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法律地位及其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1. 当事人的陈述;

2. 书证;

3. 物证;

4. 视听资料;

5. 电子数据;

6. 证人证言;

7. 鉴定意见;

8.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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