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配偶患精神病时的离婚程序详解
当配偶患有精神病时,离婚程序可能涉及多个步骤。以下为具体流程
1. 起诉与受理首先,一方需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调解法院会尝试调解双方,以期达成和解。
3. 审理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进入正式审理阶段。
4. 裁判最终,法院将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裁决。
若配偶的精神疾病未导致其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审查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缴纳费用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离婚冷静期双方需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领取离婚证冷静期满后,双方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以供参考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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