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案件调解流程详解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通常会首先进行调解动员。这一步骤旨在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以促进夫妻和好。如果调解未能成功,法院将转而进行围绕离婚内容的调解。
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将制作调解协议。若调解仍然无效,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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