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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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林地所有权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关系
在探讨林地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林地并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尽管林地是国家所有,个人无法拥有林地的所有权,但个人可以依法使用林地。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才具备分割的条件。
法律依据详解
以下为相关法律条文,用以明确林地所有权及家庭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明确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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