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归谁所有?🏠💰

2025-07-12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假离婚买房的财产归属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会选择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规避某些财产限制,进而购买房产。那么,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产归属如何界定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析。

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

若该房产是由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该房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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