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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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条件详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了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具体条件。以下是对这些条件的详细解读,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判决的具体条件
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当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后,感情依然无法修复,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2.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被法律宣告失踪,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予以支持。
3.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首次离婚诉讼被驳回后,如果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与详细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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