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程序概览📝协议要点详析🔍

2025-07-11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协议离婚程序详解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过程。以下是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 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关键事项进行详细协商和记录。

2. 申请离婚登记

在协议达成后,双方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和相关材料,正式申请离婚登记。

3. 审查离婚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离婚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双方身份真实、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4. 缴纳费用

在材料审查无误后,双方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离婚登记费用。

5. 计算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将进入三十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若改变主意,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6.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确认离婚意愿,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标志着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

法律依据

以上协议离婚程序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协议离婚程序概览📝协议要点详析🔍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