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协议的有效条件及法律依据
自己制定的离婚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便是有效的
有效条件
协议中需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协议中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协议的签订主体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主体适格。
双方必须已领取离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已正式解除。
满足其他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或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