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的应对策略
在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以下是一些有效的解决办法,帮助您顺利解决这一问题。
1. 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直接申请过户
如果离婚房产分割的内容已经通过生效裁判文书明确载明,当事人可以直接依据该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登记的申请。这样,过户手续的办理将更加便捷。
2. 协议离婚后的法律途径
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协议、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处理,确保房产过户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以下法律条文为上述解决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如果您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