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自己办理手续的详细步骤
想要自己办理离婚手续,首先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应当首先共同订立一份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携带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3. 三十天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实施三十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若反悔,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冷静期届满若冷静期届满,双方均未提出反悔,婚姻登记机关将正式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详解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增强您对法律依据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