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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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详解
在处理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时,以下标准将为您提供指导
1. 有稳定收入的情况
对于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标准通常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
如果抚养两个或以上的未成年人,抚养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 没有稳定收入的情况
对于没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标准将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以下法律条文为上述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