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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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必备证件及办理时间
为了顺利完成户口登记,您需要准备以下证件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生育服务证。通常情况下,新生儿出生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一个月内携带这些证件,前往孩子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申报。
法律依据详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指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义务。
对于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则由军事机关根据管理现役军人的相关规定来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的户口登记,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适用该条例。
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对于弃婴,则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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