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婴儿出生登记须知
为确保新生儿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需及时履行申报出生登记的义务。
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应依照该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手续。
其中,第七条进一步明确指出
1.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 弃婴的出生登记,则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请各位家长务必重视这一规定,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以免影响其合法权益。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