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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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解答
哺乳期离婚时,子女通常会被判给母亲抚养。然而,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可能会由男方获得
1. 母亲不宜抚养或无力抚养如果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义务等情况,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由男方抚养,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男方。
2.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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