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的归属问题一直是夫妻双方关注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需排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例外情况。
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将某些财产归共同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同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则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排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例外情况)。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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