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的现状
目前,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这一过程既可以选择原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选择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因此,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不支持异地办理的。只要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有明确的协议,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会更加便捷,无需在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情况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尚未完成离婚登记,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然而,一旦双方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事由不得反悔。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所需时间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至少需要31天。提醒当事人,自愿离婚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在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规定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