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及流程详解
协议离婚,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需要双方具备一定的条件和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一些关键事项和流程,帮助您更加清晰地了解协议离婚的相关事宜。
协议离婚需注意的事项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能够独立作出法律行为的成年人。
双方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婚姻登记合法。
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即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
签订离婚协议后,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确保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和决定。
在冷静期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步骤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夫妻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正式的《离婚协议书》。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民政局审核通过离婚申请后,开始计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满且无反悔的情况下,双方可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形
以下情况下,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此时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经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由另一方通过法院起诉。
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需通过法院解决。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离婚申请。
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不论是否达成协议,均需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协议离婚有了更加全面和清晰的认识。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务必谨慎行事,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