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赡养义务的起始年龄
赡养义务的起始年龄并非法律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能力以及父母是否需要赡养费来综合判断。通常情况下,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赡养父母的能力时,便需承担起赡养责任。这包括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以及精神上慰藉父母,并关注他们的特殊需求。
未尽赡养义务的后果
1.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 如果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3. 赡养人不履行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应缴纳的费用外,还应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义务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护理人员费用等,均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 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5. 若部分赡养人未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应按照长幼顺序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况
以下情况下,子女可以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1. 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
2. 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3. 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子女、严重虐待子女、遗弃子女或**女儿等,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