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法律规则保障我们的生活了解无效婚姻的情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无不受到法律规则的规范与保护。法律的存在,确保了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安全。因此,提高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
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1. 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与上述相同,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 2.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了上述内容。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 无效婚姻的情形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因胁迫结婚的;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情形,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您对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多学习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