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遗产管理人的角色与确认
遗产管理人,这位在继承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人物,其职责是对遗产进行妥善管理。值得注意的是,遗产管理人的确认并非在继承开始前,而是在继承开始后才会发生。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原则
律师指出,遗产管理人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存在遗嘱执行人时,由其担任遗产管理人;
缺乏遗嘱执行人时,由继承人及时推选产生遗产管理人;
若继承人未推选,则由继承人共同担任;
在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
若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存在争议,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宗旨
法律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旨在自继承开始至遗产最终分割、处理期间,保护遗产免受损毁和灭失,协调因遗产分配而形成的复杂利益关系,防止利益分配不均,避免遗产继承纠纷与矛盾激化。遗产管理人正是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依据约定产生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遗产管理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无遗嘱执行人时,继承人应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