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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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条件详解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在众多问题中,婚姻无效的条件是许多人在面临婚姻问题时尤为关心的话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婚姻无效的条件,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无效的具体条件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符合婚姻成立条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以下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1. 重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旁系血亲主要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以及不同辈分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等。
3. 未到法定婚龄男性未满22周岁,女性未满20周岁,不得结婚。
确认婚姻无效需由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一旦婚姻被确认无效,则自始无效。
无效婚姻的种类
无效婚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重婚如前所述,重婚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 未到法定婚龄男性未满22周岁,女性未满20周岁,不得结婚。
单方面解除婚姻的条件
解除婚姻关系需要男女双方自愿。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以下情形下,一方可以要求离婚
1.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包括重婚、家庭**、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3.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婚姻无效的条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