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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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拆迁房产的分割。离婚后拆迁房产是否算作分割财产,一直是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进行详细探讨。
一、离婚后拆迁房产的法律性质
离婚后拆迁房产,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因城市规划、土地征收等原因,原住房被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房或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因此,离婚后拆迁房产的性质,应当根据拆迁时夫妻双方是否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来判断。
二、离婚后拆迁房产的分割原则
1. 离婚时已分割的财产: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且拆迁房产在分割范围内,那么拆迁房产应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
2. 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者拆迁房产不在分割范围内,那么拆迁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乙夫妻于2010年结婚,2015年购买了一套住房。2018年,甲乙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019年,该住房被拆迁,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产生争议。法院审理认为,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贡献比例进行分割。
案例二:丙丁夫妻于2005年结婚,2010年购买了一套住房。2015年,丙丁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未涉及拆迁房产。2018年,该住房被拆迁,丙丁双方就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产生争议。法院审理认为,拆迁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
离婚后拆迁房产是否算作分割财产,应根据拆迁时夫妻双方是否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以及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的具体约定来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离婚当事人应当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详细分割,以避免日后因拆迁房产分割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