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无共同财产有一女

2025-04-04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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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离婚协议的撰写是一项严谨的法律行为,尤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问题的协商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一篇关于无共同财产、有一女情况的离婚协议文书写作示例。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鉴于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事项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并同意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二、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共同女儿张某某(以下简称女儿),出生于2008年5月10日,现年14岁。经双方协商一致,女儿由乙方抚养,甲方不承担抚养费用。

2. 甲方承诺,在女儿成长过程中,积极履行父亲的责任,关心、关爱女儿的成长,尊重乙方的抚养权。

3. 甲方享有对女儿的探望权,乙方应保障甲方在合理时间内对女儿的探望。具体探望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财产分割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

2. 双方各自保留个人财产,互不干涉。

3. 双方确认,离婚后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其他事项

1. 双方同意,离婚后不再追究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不当行为。

2. 双方同意,离婚后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涉。

3.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为相关案例:

案例一:甲乙双方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8年,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在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由乙方抚养,甲方不承担抚养费用,甲方享有探望权。

案例二:甲乙双方于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9年,双方因工作原因长期分居,感情逐渐破裂。双方在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由甲方抚养,乙方不承担抚养费用,乙方享有探望权。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离婚协议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制定。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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