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协议书
甲方(男方):张三
身份证号:11010219900101001X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乙方(女方):李四
身份证号:11010219900606002X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
鉴于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已无和好可能,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事项
1.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同意办理离婚手续。
2. 双方确认,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存在夫妻关系。
二、子女抚养
1. 双方共同子女张小某(身份证号:11010220120101001X),年满10岁,由乙方抚养。甲方承诺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50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2.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医疗等费用,按照各自经济能力分担。
三、债务处理
1. 双方确认,离婚前所欠债务均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2. 双方承诺,离婚后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债权债务。
住房问题
1. 双方共同居住的房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房产的任何权益。
2. 乙方自离婚之日起,搬离上述房产,甲方不得干涉。
其他事项
1. 双方确认,离婚后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
2. 双方承诺,离婚后不再以任何方式损害对方的声誉和权益。
案例参考:
甲乙双方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原因,感情逐渐破裂。2019年,双方开始分居,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同意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子女抚养、债务处理、住房问题等事项达成一致,最终和平分手。
以下为离婚协议书正文:
甲方(男方):张三
乙方(女方):李四
鉴于双方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已无和好可能,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同意办理离婚手续。
2. 双方共同子女张小某,由乙方抚养,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50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3. 双方确认,离婚前所欠债务均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4. 双方共同居住的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房产的任何权益。
5. 乙方自离婚之日起,搬离上述房产,甲方不得干涉。
6. 双方确认,离婚后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
7. 双方承诺,离婚后不再以任何方式损害对方的声誉和权益。
甲方(男方):张三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李四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