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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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书的撰写过程中,宝妈无财产的情况需要特别关注,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一个案例,展示了如何在宝妈无财产的情况下撰写离婚协议书。
案例:
张女士和李先生结婚多年,育有一子。由于感情破裂,双方决定离婚。张女士在婚姻期间没有工作,没有个人财产,而李先生则拥有一套房产和一定的存款。在协商离婚协议书时,张女士希望确保自己的权益和孩子的抚养权得到保障。
离婚协议书内容:
1. 财产分割:
- 双方确认,张女士在婚姻期间没有个人财产,所有财产均为李先生所有。
- 李先生同意在离婚后继续承担家庭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贷、车贷等。
- 张女士不要求分割李先生的财产,但李先生同意在离婚后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给张女士,直至其重新就业或另行协商。
2. 子女抚养:
- 双方同意,婚生子由张女士抚养,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或另行协商。
- 李先生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探视孩子,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 张女士同意,在孩子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上,与李先生保持沟通,共同决策。
3. 其他约定:
- 双方同意,离婚后不再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包括但不限于再婚、就业等。
- 双方同意,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 如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上述案例中,离婚协议书充分考虑了张女士无财产的实际情况,确保了其在离婚后的生活和子女抚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协议书内容简洁明了,条款具体,便于双方理解和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 公平性:协议应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平衡。
3. 具体性:协议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以免引发争议。
4. 可执行性:协议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双方履行。
对于宝妈无财产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应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1. 生活保障:确保宝妈在离婚后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如生活费、住房等。
2. 子女抚养: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3. 探视权:保障非抚养方对孩子的探视权,维护亲子关系。
4. 争议解决: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便于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及时解决。
通过合理的协议内容,宝妈无财产的情况可以在离婚过程中得到妥善处理,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