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诉讼状怎么写财产

2025-04-0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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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如何合理、合法地主张财产分割,是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为例。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结婚多年,婚后双方共同购置了房产、车辆,并开设了银行账户。在离婚诉讼中,张某主张上述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李某则认为部分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张某提供了购房合同、车辆购置发票、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据,证明上述财产系婚后共同购置。李某则提供了部分财产的购置凭证,主张这些财产系其个人财产。

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双方并未就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因此,法院认定涉案房产、车辆及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上,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最终判决房产归张某所有,张某支付李某相应的折价款;车辆归李某所有,李某支付张某相应的折价款;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按比例分割。

此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的基本原则,即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明确主张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以便在诉讼中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

此外,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财产的归属,以避免离婚时的财产争议。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财产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在必要时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问题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准备证据,明确主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签订财产协议,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离婚时的财产争议,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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