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
第四十七条
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付给工人。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