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自我申报工伤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是否已超过用人单位的申报期限;我自己的报告期限是否已过;受理申请的机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报告期限是否已过。材料准备好了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的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属于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诊断或鉴定职业病的日期。在约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提出索赔。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1年。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