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但必须为其提供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发一个月工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满半年的,发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支付经济补偿的职工:
(一)职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非雇主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定期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