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补充工伤保险中,应由单位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可以通过工伤责任保险进行补偿。受保。例如,职工因工作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届满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残疾程度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3个月工资失能。为11个月个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个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个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费。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