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025-02-22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欺诈、胁迫等行为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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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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