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不能随时终止。只有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发生约定或法定情况时,方可终止。例如,劳务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一方当事人经催告仍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出现解除合同事由时,合同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的目的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其主要义务的;< /p>
(三)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反合同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