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

2025-02-2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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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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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同级最低工资在单位的职务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收费标准。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支付高于上述标准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且不满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l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限,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不设立试用期,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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