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职工因工负伤,影响其劳动能力,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价。劳动者或者其所在单位可以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救治等材料申请鉴定。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如有必要,可延长十五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后相对稳定,会出现残疾,影响工作。劳动者有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区人民政府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者由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协助相关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