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被迫辞职可以索赔吗?

2025-02-22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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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被迫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被迫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公司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员工每在公司工作一年,公司就会补偿他或她两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在单位工作过的,每满一年发给每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仲裁。依法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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