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者的职务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在与员工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则是合法的。经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合同内容可以书面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或投资者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继续由用人单位履行继承其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变更续聘合同。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