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公司注销时,并不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与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完成工作交接时,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移交档案和社保,并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况:
p>(一)劳动合同到期;
(二)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p> (5) 雇主有其业务 l公司被吊销许可证、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续。关系转移程序。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事宜。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终止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